岗位职责:
1、全面负责本单位工作,根据工作需要,可以授权副职分管,对副职所做工作负领导责任。
2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学院的工作部署。
3、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聘任、业务学习、考核、奖酬金分配,对晋升、奖惩等提出建议。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。
4、组织拟订师资队伍建设、人事管理、劳动工资管理等学校人事工作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5、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。
6、负责学校师资培训管理,组织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。
7、负责科长及以下教职工的聘任、业务培训、考核、晋级和奖惩等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在册教职工劳动工资管理工作。
9、组织拟订各单位、部门的编制和岗位设置方案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10、组织拟订分配制度改革方案,经书记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11、负责组织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,并拟订改革方案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12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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