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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咨询


1、自考文凭国家是否承认学历?

答: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国家举办的权威性考试,国务院国发[1988]15号文件25条、32条规定,国家承认参加自学考试合格者所获得学历、学位等。

2、自考毕业生与普通毕业生待遇有何异同?

答:我国高等教育分为三种形式:普通高等教育、成人高等教育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。《高教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第7章第25条规定:三种教育形式学历文凭效力及毕业生工资待遇等效,成绩符合要求者可授予相应学位。

3、高校自考全日制助学班性质是什么?

答:自92年起国家规定允许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省级教育部门组织考试,考生可以经过主考院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,助学全日制教育模式就属正式的高校教育模式。

4、自考助学班全日制奖励措施及鼓励政策有哪些?

答:为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增强竞争意识,并帮助经济困难但学习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,设立奖学金制度:一等奖2500元,二等奖1500元,三等奖600元,鼓励奖50元。烈士子女、特困生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优惠学费10%;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的新生凭有效录取通知书优惠学费10%。

5、自考考试的形式如何?

答:区考、校考课每年举行4次(1、4、7、10月),每次可考4门以内(包括4门)的课程,考试不通过可参加补考,补考不影响文凭效力,考试全部通过则发予相应文凭。

6、学生学习周期满了仍未全部通过怎么办?

答:学生无需再交学费,继续参加每年4次的考试,直至考完获得毕业文凭。

7、校考相关政策:经广西自学考试招生考试院同意,我院自学考试助学班各专业有1/3的课程可参加我校其他教育形式的课程沟通考试,这些课程通过学校组织的考试即可取得学分,未通过的还可参加补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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